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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簽訂「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

公司近期發布之重大訊息
日期 主旨
111/5/23

代子公司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與天津紅日葯業股

份有限公司、廣東省鐘南山醫學基金會、北京健達康新葯開發有限

公司簽訂「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項目合作協議」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17 共信-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5/23 發言時間  17:39:59
發言人  林懋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3-5282
主旨
 代子公司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與天津紅日葯業股
份有限公司、廣東省鐘南山醫學基金會、北京健達康新葯開發有限
公司簽訂「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項目合作協議」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天津紅日葯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日藥業”)
、廣東省鐘南山醫學基金會(以下簡稱”鐘南山基金會”)、北京健達康新
葯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健達康”)。
3.與公司關係:紅日葯業、鐘南山基金會、北京健達康皆為天津紅日健達康醫
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紅健”)之股東,分別持有12.5%、6.25%
及72%。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05/2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持有72%之子公司天津紅健與紅日葯業、鐘南山基金會及本公司持有
100%子公司北京健達康共同簽訂「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項目合作協議」,
用以約定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項目在中國地區的相關合作事宜,主要內容
如下:
(1).天津紅健同意支付紅日葯業為PTS新藥「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的註
冊生產獲批進行的相關服務費用計2400萬人民幣。
(2).天津紅健同意支付鐘南山基金會為PTS新藥「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
未來在新適應症及二代產品的開發,所需要臨床工作的協助及支援,相關
服務費計210萬人民幣。
(3).天津紅健委託紅日葯業獨家承擔在中國區銷售所需藥品的委託生產服務
用,委託期限為20年。
(4).在本協議合作期間,紅日葯業、鐘南山基金會、北京健達康及其關聯方
不得在中國區內開展、從事與天津紅健具有相同機制的競爭產品;同時,
如在中國區有申請知識產權,都將無償移轉給天津紅健,如在中國以外地
區有申請知識產權,應將相關知識產權無償授予天津紅健不可撤銷的排他
使用權。
(5).本公司同意在PTS新藥「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上市申請獲批後,將
中國區專利PTS500治療胸腔積液產品無償轉讓並登記到天津紅健;並將PTS
二代產品專利PTSA040無償授予天津紅健在中國區的不可撤銷的排他使用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作協議書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依合作協議約定由天津紅健做為新藥上市許可持
有人,對公司未來的財務及業務方面皆有正面影響。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用以約定PTS對甲苯磺酉先胺注射液項目在
中國地區的相關合作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合約中部分條款涉及合作各方的商業機密,恕無法揭露。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