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一、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稽核室,並聘任專任內部稽核主管,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二、稽核室每年底依風險評估機制選定次年度稽核範圍,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三、內部稽核人員除針對查核所發現之內控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作成稽核報告外,並列案追蹤跟催,以確定相關單位及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另於稽核報告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四、督促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以整體評估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